戴胄犯颜执法

  【文言文】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擢为大理少卿。上以选人多诈冒资荫,赦令自首,不肯者死。未几,有诈冒事觉者,上欲杀之。胄奏:“据法应流。”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眹失信乎?”对曰:“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而既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执法,眹复何忧!”胄前后犯颜执法,言如涌泉,上皆从之,天下无冤狱。

  【翻译】

  李世民因为戴胄忠诚清廉公正,任命他为大理寺卿。贞观元年正月,“朝廷盛开选举”,大力选拔人才。一些人趁机对自己的做官资历造假,李世民知道后,下令他们自首,否则,以后查出来要判处死刑。不一会儿,一个人伪造自己的做官资料被发现了,李世民想把他杀掉。戴胄上奏说:“根据法律应该判这个人流放”。李世民非常愤怒,说道:“你想要的遵守法律而令我失去信任吗?“戴胄回答:“说出的话,只是当时凭喜怒,而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公布大信用的。陛下一时发怒,想要杀死他。已经知道不能这样,交由法律处理,这正是忍耐小的愤怒而保持大的信用。”李世民说道:“先生能够执法,我还有什么可值得担忧的呢?”戴胄经常就像这次一样宁肯使李世民发怒也要秉公执法,说出来的话语像不断涌出的泉水一样,而李世民全部都听从了他的建议,天下再也没有冤枉的案情。

  【注释】

  犯颜:敢于冒犯君主的威严。

  上:皇上。这里指唐太宗。

  擢:提升。

  选人:候补、候选的官员。

  资荫:资即资格;荫指封建时代子孙因祖先的官爵而受到封赏。

  流:把犯人放逐到边远的地方服劳役。

  敕:下令

  以:来

  于:向

  此:这

  存:保存

  复:再

  布:昭示。

  忿:愤怒 怨恨

  曰:说

  皆:都

  狱:案件。

  故:所以

  【赏析】

  戴胄向太宗进谏,提出不同意见,可见他是一个忠诚耿直的人,正直无畏,秉公守法,不畏权贵,据理力争。他严格依照法律处理犯事的官员,可见他是一个忠于职守、严于执法的人。

  【作者简介】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汉族,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1],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做事用功刻苦、勤奋。以“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自诩,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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