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最受争议也是最重要的文学作品之一,既是作家个人艺术风格的集中体现,也是后现代主义文学名闻遐迩的经典。小说讲述了中年男子一位接受过高等教育行为却逾越道德范畴的欧洲移民,与一个可爱却又危险无情的青春期女孩的之间的疯狂恋情。
「洛丽塔」读书笔记2500字 第(1)篇
首先,这本书的书评又多又长,可能我的书评要被淹没在里面了QAQ
但是如果有谁点开了我的这条消息,我希望他能好好的读下去,所以我会有逻辑的认真写一遍。下面我分两大点若干小点来阐述我的观点:
一、亨伯特不爱洛丽塔
1、注意这本书的大背景:亨伯特入狱受审。
试想一下,如果自己是个罪人,你不想为自己减轻刑罚吗?作为读者,作为一个陪审团,我觉得不能因为亨伯特讲什么就轻信他,他说他爱洛丽塔,我觉得这是他的诡辩,李国华还说自己爱房思琪呢!而且我觉得这种书就不要去看电影了,本来就有争议的书,电影演不出书里的细节,并且你看的电影,其实是导演的“读书笔记”。
2、亨伯特和其他的性感少女
在遇见洛丽塔之前,亨伯特也遇见过许多性感少女,在遇见洛丽塔之后,亨伯特同样对其他性感少女有过想法。但是,为什么是洛丽塔?如果说亨伯特不再对洛丽塔之后的女孩子有想法,我会觉得他可能真的有爱,但结果是洛丽塔是最契合他心目中的性感的女孩,他爱上了理想中的一个实体,不过这不妨碍还有更加理想化的洛洛丽塔,只是亨伯特后面一直没找到。
3、亨伯特软禁洛丽塔
关于这点,有人说是爱,有人说是纯粹的占有欲。这里先讲没有爱的占有欲。没有爱的占有欲更加说明了实体化的洛丽塔仅仅是亨伯特的所有物,这个洛丽塔,只有我亨伯特可以碰,男孩子不能碰,女孩子带上手套小心一些!哦对了我还有双眼盯着监控。不说这种软禁有多恶心了,这种行为已经是种犯罪!
4、亨伯特开枪
这里有人说是因为他爱洛丽塔,也有人说他是赎罪,暂不讲爱,这里就是亨伯特自我救赎也是他的自我感动,他明白了在他失去洛丽塔以后,这是他最后能为他心中的性感女神所做的事了,并且他是真的恨奎拐走了洛丽塔,所以开枪,算是自己对失去洛丽塔的一些安慰。再结合大背景,杀人是犯罪,亨伯特是因为杀人入狱,而不是因为洛丽塔入狱,既然他深爱洛丽塔,不愿在洛丽塔活着的时候出版这本书,这就很矛盾,又想告诉别人,又不愿伤害当事人,可是如果当洛丽塔死了再出版这本书,亨伯特就不伤害洛丽塔了吗?亨伯特在最后几页说:出版这本书,不是为了拯救自己的性命,而且拯救自己的灵魂。他在临死前想的仍然是自己,他明明可以把自己和洛丽塔的秘密永远带走不为人知,因为他是杀人入狱,而不是强奸入狱,没有人知道他跟洛丽塔的事,如果他不说的话。所以到最后,他是保全了自己的灵魂,以洛丽塔为代价。所以读者,你还觉得他爱洛丽塔吗?
二、亨伯特爱洛丽塔
1、占有欲是因为爱
其实我很不想承认亨伯特爱洛丽塔的,虽然有时候会动摇,但是还是会极力把自己从这种想法里挣脱出来。但是即便亨伯特有爱,这种爱也是不珍贵的。他软禁了洛丽塔,不仅隔绝他与男孩子交往,还监视她的日常生活。
由于他们关系的特殊性,亨伯特的这种心理能够理解,但是换个想法,洛丽塔一开始是对亨伯特有好感的,她是随着时间延续,越来越厌恶亨伯特这个人。
为什么厌恶?
①洛丽塔长大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她发觉自己与继父的关系是不伦的,她有了羞耻心。
②亨伯特的压迫造成了她的反抗。虽然亨伯特在其他方面对洛丽塔不错,但是各种人身限制难免教人产生反抗逃离的心理。所以洛丽塔早些时候没有离开亨伯特的原因就是,她无法独立生存,她需要这个男人维持生活,在攒不到足够的钱时离开这个男人,她势必需要依靠别的男人过活,但目前来说,这个男人对她还不错,所以凑合着过。所以设想一下,亨伯特如果不用这种方式,与洛丽塔以平等姿态相处,真正的好好的谈恋爱,尊重她不限制她的自由,局面也许不一样。即便分手也是体面。所以说到底他还是把洛丽塔当成私有物,即便有爱,也是病态的不珍贵的。
先这样吧,暂时想不起别的,有的话以后补充。如果不认同我的朋友可以说出你的想法,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没必要互相抨击。就先这样了,2019年读完的第一本书√
「洛丽塔」读书笔记2500字 第(2)篇
“不要可怜克·奎。上帝必须在他和亨·亨之间作出选择,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漫长到甚至冗长的痛苦的囚禁般的生活、迷茫而无意义的琐碎到极致的漫游。这本书的极其细腻以至于有些意识流的写作有非常含蓄而美丽的地方,有太多随性而至的文学“把戏”,戏剧中宿命般的铺垫与暗示,但是拗口的句子和晦涩的意象(或许是翻译)、亨.亨混乱的精神状况(有些地方真的读不懂啊)也让我多次昏昏欲睡,不得不中止阅读。
欲望驱使的爱情。亨亨是罪行的施加者,是性变态,是毁了洛一生的人。但同时也是自身欲望的受害者,在道德与欲望的双重压迫下精神分裂的人。他对洛丽塔的爱由欲望产生,以欲望来表现,但又不全然是欲望,是有强烈的奉献的——虽然直到最后才能隐约看出这一点,此前只有无尽地为满足自己欲望而对洛丽塔的剥夺。所以他们之间也从来没有精神的连接,出于愧疚、出于自责、出于罪恶、出于欲望……我想亨亨是躲避洛的心灵的,他不敢真正面对自己所奴役和伤害的女孩。所以洛总是他性感少女范式里的样子,加上一点叛逆、一点粗俗、一点天真的愚蠢。
以前不觉得,现在确实觉得《洛丽塔》像《房思琪》的侵害者version,虽然亨亨在自传里如何掩盖、粉饰自己,虽然洛丽塔这样的“性感少女”与房思琪有多么不同,虽然亨亨对洛是真的有疯狂的不顾一切的爱的——但是他们都同样强硬地在性和心灵两个层面上长久地凌虐了少女,毁了她们本应快乐的青少年,乃至毁了她们的一生。就像亨亨也记得自己半夜醒来,看到洛丽塔在浴室里对着镜子眼神空茫地流泪。
读这本书让我对纳博科夫更加感兴趣了。他的写作手法,他对欧洲的深深眷恋,他奇怪的铺陈方式和有趣的文字游戏,他对美感和美学的追求……看后记纳博科夫说自己不得不以英文而不是最擅长、最熟悉的俄文写作,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落寞竟然让我也觉得有点难过。多可惜,我大概不可能会看到他以俄文写作的原作了。
其实很好奇,亨亨到底是因为安娜贝尔的死造成的阴影才喜欢“性感少女”,还是安娜贝尔只是他发现这种喜好的开端呢。不过大概连亨亨本人也无从得知这个答案吧。要是安娜贝尔没死就好了。
以及美国的风光真无趣啊……荒漠、田园、漫长的公路……读他们的公路旅行实在是太累人了,竟然只记得汽车旅馆。
读完真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想法零碎无章。就像我读时也常常恍惚神游一样。除了开头和结尾,竟然只记得一些简短的描写语句。脑子里有一种弥漫而幽远的灰粉色薄雾,覆盖在洛丽塔黄色的、跳跃而鲜明的印象上,像电影倒带一样逐渐逐渐远去,略过美国的山川田野和安娜贝尔曾在的海滩、略过比尔兹利可笑的中学和阴森乏味的“着魔的猎人”,穿过拉姆斯代尔丑陋的街道走过长长的门廊——薄雾揭开了,她在那里。草坪上的洛丽塔。读着书翘着双脚,抬起的脸就这样撞入那双痴迷的眼睛。
再也不会有比这更美的时刻了。如果这个故事就只停在开头多好。
啊。为什么洛丽塔是黄色的?
大概是因为这本书的封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