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行》后,东野圭吾刺痛人心的代表作。饱含了温情的爱与痛的悬疑小说,更扣人心弦!爱女被杀害的道正与小夜子夫妻在凶手被宣判死刑后,感到人生失去目标,即使凶手伏法,女儿也无法再复活的痛苦,终使道正与小夜子分手。某日,道正接到刑警致电,带来令人震惊的消息──小夜子被杀了。虽然不久后凶手自首,但道正却在小夜子的遗物中有所发现,她的死因似乎并不单纯……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该如何处置犯人?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虚无的十字架》描述了有一对平原夫妇(老公平原,妻子小夜子)因为他们的女儿被强盗杀死了,这对夫妇成为了遗族(死者的亲属)。他们对杀死女儿的强盗十分怨恨,一直在法庭上诉,一定要让凶手以死谢罪.因为凶手一直装得悔过的样子,法官一直不判他死刑。直到把这件案子上诉到最高法庭,凶手已经厌倦了这种法庭上的争吵,请求法官判他死刑,虽然知道凶手要判死刑,但是这对夫妇并不高兴,因为凶手并没有因为他所犯下的罪过而感到悔恨,而是因为厌烦才请求法官判处死刑。后来这对夫妇因为女儿的死离婚了。
几年后,平原被警察通知他的前妻小夜子死了,在路上被人抢劫杀死了,然后他知道了小夜子离婚后几年成为了一个作家,还在写一本关于反对废除死刑的书,认为只有凶手的死才能抚平遗族的伤口,杀人者必须偿命。主人公和前妻一样因为女儿的死想让凶手都死,他想完成妻子的书,在访问前妻的采访对象途中发现了妻子的死不是单纯的抢劫杀人,而是有一场谋杀(没有预谋的杀人在日本不用判死刑)。
平原知道了前妻死的原因,她的采访对象中有一个人叫沙织,跟她说二十多年前与作为学生的初恋男友怀孕把儿子生出来杀死儿子的事,小夜子认为他们杀了人,要求沙织和她的前男友史也去自首,而史也因为当初杀死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直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并拯救了他的现任妻子花惠(因为被男人骗财骗色怀孕并没有钱和勇气生活下去想自杀的女人),而花惠的父亲不想女婿史因为年轻的过错坐牢,于是把得知真相的小夜子杀死了,这样就不会有人告发女婿史也的杀子之过。
在男主平原君揭开所有谜题后,发现史也和沙织已经背负了二十年的虚无的十字架,史也不仅不顾拯救了他的妻子把不是他的亲生儿子当作儿子,还成为了儿科医生去救每一个儿童,沙织因为杀子一直过得不好。
在男主揭开真相后,这对情侣一起自首,但是警察去寻找他们儿子的尸骨取证却没有找到,因此不得不撤销对这对情侣的公诉,根据书中的线索我推断:即使法院撤销了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过的处罚,他们的内心也会对自己进行处罚,身上的虚无的十字架仍然不能放下,并且比死刑还要严重,死刑是死了就一了百了,而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却在接下来的人生一直生活在悔过当中。这也是作者所希望的,杀人犯对他们的罪过而悔过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处罚,而且他们如果后悔了自己的罪过,一定会努力重新做人去造福社会,像史也一样,拯救他的妻子成为一个医生去救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
在这本书中,第一个凶手杀人后毫无悔意:第二个纱织背负着罪孽活着自己的心里阴影下:第三个史也尽自己的能力去赎罪。通过三个对比,在我看来,人犯了错就应该接受惩罚,而这惩罚更应是精神上的而非肉体上的,在一种理想状态下,犯人应该用余生为更多的人带去帮助,以此来偿还自己所犯下的罪过,并寻求心灵上的解脱,就如史科仁也。我觉得这应该也是东野想传达的想法吧,最好的认罪是永生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并尽自己的所能全力造福人类。
结尾有个美好的悬念,很可能平原把史也和沙织的儿子的尸骨偷走了,认为他们一直为所犯下的罪过而受到足够的惩罚了,只差去自首直面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过而已,只要他们去自首,也会因为找不到尸骨而不会对他们提出公诉。
越来越喜欢东野圭吾的书了!每次读完都能品味到一些不同的东西,看待社会现象或者事情能更加理性。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罪与罚,善与恶。
我一直都认为一件事情哪怕是结果不太好,只要你反思了过程,然后有所收获,最后当遇到同样或者是类似的事情时不再出现问题取得一个好的结果,这才是那件事最大的意义。
一个人犯了错甚至是杀了人,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是否一定要判处死刑?
俗话说以牙还牙,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可是,处以死刑之后呢?可以对其他人造成威慑?可以规避错误规避残暴行为?听起来很有道理,也确是其实。
只是,随着几千年人类文明的发展,在刑法中的酷刑越来越少,我们越来越注重“改造”一个人,从思想而不是肉体上去改变他。这是人类的进步,是文明的进步,人类不再是原始人,而是文明人。
东野圭吾先生在一个案件的展开中,用那些发生在小说中的每个人的故事、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对话一步一步地深入,使我们也思考。一开始会觉得,一定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因为杀了人的人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如果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减刑,若干年后像无事人一般出狱活在这世界上,且这人极大可能没有任何忏悔愧疚之意,那么这对于被杀者本人及其遗族是否不公平呢?所以,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但是,世界并非如此,人类并不是这样,刑法也不会这样。哪怕他假装的,但是只要有这个可能,依旧会“放过”他。所以,看完前半部分,大概所有人都会义愤填膺。
随着故事情节推进,我们看见了另外两个人,史也和纱织,年轻时的错误使他们杀死了自己刚出生的小孩,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但是他们因为这个一天生命都不到的婴儿背负了一辈子的沉重的十字架,一个看起来风光无限但无法内心煎熬同时尽己所能去就其他的生命,一个命运坎坷,两个人都没有完满的一生。这是两个满怀愧疚且尽可能去弥补的人,一个用专业知识和自己的婚姻,一个用一生。
那么对于这两个人,我们要如何评价他们,法律又该如评判呢?说到底,都是我们应该如何评判他们,因为法律是由人制定的约定的规则。我们应该一刀切断定这两人为死刑吗?或许,读到故事的结尾,我们变成了深思。
一个趋势是随着世界的发展、人类的发展、文明的发展,死刑终究退出历史舞台,就如中国古代的凌迟之行一样,古时我们认为大奸大恶之人一定要予以严刑酷法才能惩戒,可是扪心自问,这真的有很大作用吗?那么,被处以死刑,对杀人者、被杀者遗族就真的一了百了了吗?
或许,发展到今天,文明不断的演进,我们在不断的进步,进一步认识到世界,进一步认识到我们自己,只有进一步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罪与罚,才能进一步认识到自己心中的善与恶,不断的推进刑法的改进,推动我们自己向前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