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是20世纪最经典的著作,这版三十周年纪念版,在前版本基础上有两章增补和修订。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自私的基因》充满想象力。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自私的基因(20世纪经典著作)」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读《自私的基因》
2018年6月10日 席大大
最近看过几本评价不错的书,比如《失控》,比如《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最终命运》,还有本书《自私的基因》,都是从作者自己的专业出发,揭露出我们现在社会或者一些行业的问题。
最经典的《失控》,就是从生物学角度出发,让我们对科技的发展产生了崭新的视角。《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最终命运》的作者,是个语言学家和社会学家,从社会学、考古学和语言学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人类社会的最终命运走向。而本书《自私的基因》,作者是个演化理论学者,从生物,或者说基因的角度出发,重新阐述了进化论;当然本书最重要的不是进化论,而是在阐述过程中,我们联想到的我们人类社会的问题。本书几乎没有什么谈及人类社会,但是处处都可以对标到人类社会,所以从1976年出版后一直畅销,被评为20世纪经典书籍。
这本书的本质,就是达尔文的进化论。而达尔文在写进化论的时候,由于当时知识有限,有不少现在看起来是错误的描述。而作者从“基因是自私的”这个观点出发,重新诠释了一遍进化论。不过问题也是明显的,作者并没有证明“基因是自私的”,而是把这个观点作为公理,直接拿来证明其他的观点。
本书的逻辑,是看上去是说由于基因是自私的,所以自然界慢慢通过演变淘汰了不自私的物种或者基因。而我们一般人一般的逻辑是,自然界通过慢慢的演变,确实淘汰了很多种物种或者基因,但是留下来的,自私的基因会比较多,但是肯定也有不自私的,但是是为了有利于自己的繁殖或生存,比如备胎什么的。但是无论如何,“存在即合理”,即使这个“合理”也是为了证明大自然的不合理而存在的。
大刘在《三体》中一直强调,“生存是宇宙的第一要务”,所以小到单细胞,大到人类,都是为了自己(或者自己物种)的生存作为出发点。
有段时间,新闻上总是说“男人将来就慢慢消失了,因为女人可以生孩子”。读完本书,才明白这个道理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是说不通的,这是因为不明白“不朽的双螺旋”是多么精妙的复制和减半我们的DNA,男女的DNA再交换并结合成新的个体,有性生殖比无性生殖更多种多样,物种更多,优秀物种出来并更能生存下去。
也有人在研究“长生不老”,人类在作为不断进化的生物来说,就一直需要新的生命体出来替代老的,整个物种才能进化,才能修复,适者才能生存。当然从个人角度来说,肯定还是很希望长生不老的。
作者最经典的例子就是用ESS(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稳定策略)来描述老鹰和鸽子的自然演进过程,来描述为什么老实人一般都不会得到最好的结果(尽管很不愿意相信,但是人类社会最稳定的状态是,“背叛者”或者“针锋相对者“会占我们社会群体的大多数才能达到社会的最稳定状态)。
还有个经典案例就是,”老妈和老婆同时落水,先救哪个“的问题。站在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基因一般选择救跟自己亲缘关系更近的做出利他行为。所以生物体的基因会选择”老妈“。当然这是纯生物学角度,不代表某个人或者某种生物的集体选择(不是生物学问题,而是社会文化导致的)。
无论是生物天敌(不同物种)之间、男女之间、不同代际之间,还是群居还是寄居之间,都存在着互相影响,整体演进的一个过程。
还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觅母。生物的传承的根基是基因,而非生物的经典的东西,比如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又或者是王羲之的”行书“,又或者是中国唐砖汉瓦的建筑风格,这种也一直有传承的,类似于生物体的基因,作者起名叫”觅母“。这种传承也是一种自私行为的结果(总是向着有利于自身传承的方向发展)。
当然,很多人说,舍己救人这种行为还是存在的,也甚至作为一种文化(觅母)来传承。作者认为,个人的利他行为,也是为了整个物种的继续很好的生存下去,也是一种物种社会性的自私行为。
根据基因是自私的,所以”损人利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损人不利己“就生物学角度,就是在做无用功,所以这就不属于生物学范畴,而属于整个社会的文化养成。
「自私的基因(20世纪经典著作)」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基因的理论也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述。
本书阐述了一种建立于自然选择基础上的社会学说。
读者不妨把本书当做科学幻想小说来阅读,即便这不是幻想,而是科学。读者们将会发现,“事实比想象更离奇”。
所有生物都是基因的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分子。而人类,也不过是产生了自我意识和文化的较为特殊的机器人。
作者试图以通俗的语言把复杂艰涩的思想通俗化,但又不丧失其精髓,要同时迎合3种类型读者的口味(专家,学生,外行)。
大多数人对进化论存在一种误解:他们错误地假定进化的关键在于物种(或者种群)的利益,而不是个体(或者基因)的利益。
本书内容无关道德,作者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只是讲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行动才符合道德准则。所以读者们也不必过于沮丧或愤慨。(我看到不少读者的评论夹杂着个人情绪)
书中有关利他和自私的定义是指行为上的,而不是指基因的主观意识。
作者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作者认为,基因就是生存机器的“程序”,但并不存在编写基因程序的“程序员”。而对人类而言,是先有程序员,再有程序,然后机器才能运转。
基因的定义是:染色体物质的任何一部分,它能够作为一个自然选择的单位对连续若干代起作用
基因之所以成为合适的自然选择基本单位,其原因在于它潜在的永恒性。
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
基因为了生存,让个体拥有大脑,能够模拟环境,进行预测,从而提高生存能力,模拟能力的演化似乎终于导致了主观意识的产生。
基因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所以一个基因有可能帮助存在于其他一些个体之内的其自身的复制品。
亲代个体实行计划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总而言之,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主要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文化”。
在人类的“文化汤”中,产生了一种新型的复制基因——mimeme(觅母)。觅母和基因有一样的特性: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不同的觅母之间竞争的是时间和存储空间,时间更为重要。
从觅母的观点来看,把时间花在其他工作上而不是试图传播这个觅母的行为都是在浪费时间。
觅母和基因常常相互支持、相互加强。但它们有时也会发生矛盾。
我们死后可以遗留给后代的东西有两种:基因和觅母。
产生觅母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大脑应该能够进行模仿活动:那时就会形成充分利用这种能力的觅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