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简·爱那“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曾赋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的宣言可以算是所有灰姑娘的心曲。
「简·爱」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按我自己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来说,《简爱》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世界名著。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女士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她从不费功夫在哪里添加一丝华丽的赘肉,书中每一个经过精挑细选的字词和情节都充满了合适的力量。
读过《简爱》的人都知道简小时候是个有些顽劣不大讨人喜欢的孩子。她小小的心中黑白分明,脑袋里装着非此即彼。对于虐待,她是个卫士,在有力量的时候会突如其来地出击。她似乎不属于那个时代,她的身上长着同龄人长不出来的刺。我觉得这可以被叫作“本性”,与生俱来的不容易被更改的本性。但后来的罗沃德学校逐渐改变了简爱。在罗沃德里,第一个教给简爱理性的是海伦。海伦神似一个殉道者,她的人生真理是“反抗不了就要学着忍受”,充满了逆来顺受的意味。或许对于宗教这顺从即最大的美德,但简爱如同更多读者一样不是很赞同。海伦的这一番理论,我们可以不全部接受,但不代表其中没有可供借鉴的成分。有句话不太好听,叫作“生活就像强奸,反抗不了就要学着享受”。又像《了不起的盖茨比》所说的,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千万不要太看重尊严。能屈是一种智慧,我国古已有之。教育确实能改变人,简爱从那毕业时已经成了一名坚强独立,理性而又富有主见的女教师。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情是一种很罕见的灵肉结合的美好,不夸张地说,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很少见得到这样的爱情了。如果你爱一个人,因为他有才华有好的性格,这个叫做爱上了他的附加值,这种爱不纯粹不稳固。当他失去这些附庸的价值或者别人的价值更高,你就可能“移情别恋”。但简爱与罗切斯特的感情不一样。他们之间的爱情是看中对方这个人,我爱你所以才爱你的才华和性格,当附加值流失我仍然爱你的本体,这是可贵的爱情。简爱和罗切斯特,是身体上的夫妻,更是灵魂上的伴侣,如文中所说“我和你丝丝入扣”“我是你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如同由亚当肋骨造出的夏娃。我也曾审视圣约翰的“爱情”,但终究发现他对简爱的感情中没有丝毫爱情的成分。圣约翰需要的是合适,如同现今有些人的结合,因为互相硬件条件满意就走到了一起,或者莫如说是“革命时期的爱情”,基于互为事业伙伴的基础之上。我看到很多人批评圣约翰,其实有点为他鸣冤。作为神的使者,那就是他的思考方式,他认为的爱情必然少不了事业这份沃土的滋养。所以只是身处位置不一样,没什么好鄙视和诋毁的。
诗人北岛曾说“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深表赞同。如果罗切斯特先生不那么善良,他的人生就会顺畅很多。没有发疯的妻子,也不会被迫游荡,更不会失去眼睛和手臂。菲茨杰拉德教会我不随意评判,所以我虽然不赞同但尊重罗切斯特先生的一切决定,但至于我自己,应该永远不会去给自己写墓志铭。
《简爱》是一本值得所有女性阅读的名著。简在困难中做出了离开深爱的罗切斯特的决定,因为她永远不愿做别人的情妇,这叫有原则。后来她又在痛苦中反复拷问自己,终于决定选择与罗切斯特而不是圣约翰结婚,这叫有想法。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总需要做出千千万万个决定,虽然不可能每个都正确无比,但希望尽量能多学学简爱的理智与坚强,不至于把人生的路走偏。
「简·爱」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简·爱——女主人公,一个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的女性。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 最后有了自己所向往的美好生活。
爱德华.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特恩费德庄园主,拥有财富和强健的体魄,年轻时他过着放浪的生活,后来决心认真生活,喜欢简爱并向她求婚。晚年时由于第一任妻子的疯狂放火而失去一条胳膊和一只眼睛。最后成为简爱的丈夫。
贝茜——盖茨赫德庄园的仆人,相较之下她对简爱很好,后来嫁给看门人利文,曾来庄园看望过简爱。
里德太太——简·爱的舅妈,曾违心答应丈夫收养简爱,对简·爱并不公平。儿子自杀使她中风,临死前良心发现,告诉简·爱她还有亲属在世真相。(已死)
里德先生——简·爱的舅舅,对简·爱比较好,但过早离世。
伊丽莎·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习惯把自己的一天安排得井井有条,日常生活规律如钟表般精准,因弟弟的行为和家庭的败落而痛苦,决心隐居,后当了修女,后来成为修道院院长,将所有财产都捐献了。
乔治安娜·里德——里德太太的女儿,貌美如花,向往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常常沉溺在她曾在伦敦度过的那个出尽风头的冬季的回忆里,后来嫁给了一个年老力衰的富豪。
约翰·里德——里德太太的儿子,暴躁、惹是生非,小时候经常欺负简·爱,长大后将家中财产挥霍一空后自杀。(已死)
海伦·伯恩斯--简·爱在洛伍德慈善学校的好友,聪明好学。因为肺结核而死。(已死) 布洛克尔赫斯特——洛伍德慈善学校总管,虚伪且刻薄。
谭波尔小姐——洛伍德学校教师,是简·爱的良师益友。后来嫁给了一个牧师。
圣约翰.李维斯——简爱的堂兄,英俊,有极高的信仰。向简爱求婚,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成为他的助手,后来一个人去印度传教了。
戴安娜·李维斯和玛丽.李维斯--简爱的堂姐,聪明善良且好学,戴安娜很活泼。(圣约翰的胞妹)
爱丽丝·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的女管家。
阿黛拉--罗切斯特旧情人(一个法国舞女)的女儿,沉溺于奢华的生活风,喜欢漂亮的衣服和饰物。在学校英国式教育下改变。(罗切斯特是她的监护人,简·爱的学生)
英格拉姆·布兰奇小姐——长得美丽动人的贵族小姐,罗切斯特先生的追求者,但不是为了爱,而是钱。
罗莎蒙德·奥利弗小姐——活泼美丽善良的贵族小姐,圣约翰教区内唯一一位富人奥利弗先生的女儿,她帮助圣约翰创办学校救济穷人,他们相爱却都不表达,圣约翰以她不适合成为传教士的妻子为由拒绝简爱撮合他们的好意。她最后嫁给了格兰比爵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