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尔贝·加缪的长篇小说,是这位法国存在主义作家的代表作之一,也是20世纪世界范围内流行度最广的文学作品之一。《局外人》通过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了一位寻常的年轻职员,终日麻木地生活在漫无目的惯性中,某日去海边度假,卷进一宗冲突,犯下杀人案,最后因“他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流一滴泪”的理由,被法庭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判处死刑的故事。阐述了存在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现代生活中人类社会的荒诞和陌生感导致个体的绝望与虚无。并通过平静地记述一个小人物被司法机关“妖魔化”的整个过程,深刻地讽刺了现代法律的虚伪和愚弄的实质。
「局外人」读后感2000字 第(1)篇
这本书看了两遍。
近期温度突然升高,厚重的衣物还未来得及换下。下班时太阳已落得彻底,白天很快就要转黑。灰蓝色天空下,路灯陆陆续续亮起来。转乘地铁前的公交车要经历一段疙疙瘩瘩晃晃悠悠颠簸不平的永远修不完的路。车里未开灯,我也没戴眼镜。昏沉的朦胧的双眼时不时被迎面的车灯晃上几晃就变得更迷茫。下了公交走上一百米的距离去乘地铁,为什么强调一百米呢,因为我向来没有时间观念,也没有距离观念,我有次跟任傻子说换乘要走好几百米就被他喷了,说我简直是在糊弄傻子,说那条路他是走过的,也就一百米。所以我记住了这个数字,而不去探索到底是一百米还说一百零一米还是一百五十四米。虽然我已经总结出哪号线的哪节车厢在哪个时候不是特别挤甚至过一会儿就会有空座,但是不知为何,坐地铁的人最近又多了,车厢人满为患,我被挤在门口,手机抵着车门玻璃,以一种错误的阅读姿势(众所周知看书时眼睛需要与书本保持一定距离,这样能保护眼睛)看这部小说。我此时眼睛距手机屏幕只有不到十公分,我也为了减少翻页时手指活动的次数早已将页面里的字体大小调成最小号。虽然是在地铁(有时在上海也叫轨道交通,但这两个中文共用同一个英文:metro。两年前有一次我在上海想看地铁2号线到哪里坐,看指示牌找了半天没找到地铁字样甚至是标志,幸好不小心看到英文单词metro,才恍然大悟,原来地铁又叫轨道交通的啊……)上,但有时地铁师傅的技术跟公交师傅都能拼上一拼,地铁开的咣当咣当咣当,况且况且况且,嗞嗞嗞嗞呜呜;猛起、猛停、堵车、走走停停;过站不停车、到站不开门、走过了要倒车,简直像是一个驾校出来的。所以“请拉好扶手,站稳扶好”是在任何交通工具上都适用的标语,除了高峰期的地铁。
车把人咣当的晕,人把我挤的热,我的胃却空空如也,又饿又晕又热,这样的情况,书能看得下去吗?有时也会在地铁旁买点啃得起,但是在等地铁时没吃完,上了地铁也不能吃东西,啃得起的味道多大,又馋又晕又热,这样的情况,书能看得下去吗?有时也能先吃完再上地铁,上了又怎样,又晕又热,这样的情况,书还是看不下去。
因此,第一遍囫囵吞枣看过,只记住了书中反复提起的阳光刺眼炙热难耐,提起的头昏脑胀昏昏沉沉两眼昏花,因为那简直是我的写照。尤其是看第五章时,实在是看不懂作者为何陷入自我思考的湖底,他想的越多,我就越觉得喘不过气。想到作为诺贝尔文学奖作者的作品不应该是我看到的这个结果,于是,我告诉自己,要静下心来,先搞清楚书中主人公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是再次从头开始,带上耳机,清醒地,安静地看。才发现,我第一遍是错过了多少情节。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有预谋,所有的细节都是伏笔,就像雪崩前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一样,主人公是被自己一直以来的局外人的思维送上断头台,更是被一群局外人看在眼里却不明所以的自以为的真相所掩埋。他是另类的,社会、法律是荒诞的。也正是因为社会的荒诞,才使他显得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困
—20190320
「局外人」读后感2000字 第(2)篇
2019.3.24读完此书。
如果你也在人群中感到格格不入,
那一定要读这本局外人。
“今天,妈妈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
这句在整个文学史上都大名鼎鼎的神来之笔,是整本书的开头。
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个公司小职员,一天他收到养老院的电报,得知了妈妈的死讯。
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悲痛,而是想到了“我要坐两点的公共汽车,还得向老板请两天假”。
葬礼上,他不仅没有哭,还一如既往地喝咖啡,抽烟。
第二天,他就决定出去游泳消遣,碰巧遇到了女友。两人就一起看了电影,回到家里做爱。
回到公司后,对于上司提出的工作调动和升迁,他也都觉得无所谓;
可以说,默尔索的一举一动,都和常理格格不入。
故事的后半段,他因为防卫过当,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
在审判中,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完全不进行辩解,仿佛只是一个看客。
然而庭审的现场,大家没有讨论他的罪行,却开始审判他的灵魂。
人们把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第二天就和女友约会这样的事情全都翻出来作为证据,
最后,检察官义正辞严地喊道,“我控告这个人,他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于是,默尔索被判处了死刑。行刑前,神父来让他忏悔祷告,默尔索说“我不信上帝”。
一个“局外人”的一生到此结束。
一个真正清醒的人
一种真正的酷
看到结局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会问:
加缪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呢?
默尔索难道真的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混蛋吗?
答案是否定的,默尔索所做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他认为,人都是要死的,所以没有必要为母亲太过悲伤;
他觉得与其陷入悲痛,不如继续享受生活,才和女友一起约会;
他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不需要改变,才拒绝了上司给他的升迁机会;
在法庭上,他不愿意按照律师提示的那么辩解,因为那是撒谎……
所以这样来看,默尔索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无比真实的人,
他冷眼观世,看似冷漠无情,实则充满了自我坚持的真。
反而是我们的社会,
把“在妈妈葬礼上要哭泣”这件事, 当成了默认的标准。
把“争取升职加薪”作为了标准,
甚至还把“说谎来换取对自己有利的判罚”作为了标准……
然后把所有不遵从标准的人打成了异类,进行审判!
到底是哪一方更奇怪呢?
是默尔索,还是这个荒诞的社会?
在我看来,默尔索才是人群中真正清醒的人,
他看到了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中,各种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默尔索拒绝附和、拒绝虚伪,拒绝说谎,
以至于他主动成为了一个“局外人”。
一个文学史上,最酷、最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