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1100字
犯了一个错误,没读简介就读了起来,便一直以为布莱特是个绿茶婊,巴恩斯是个备胎…然后就想为何会没有缘由地把他们写成这样…结果看了简介才知道巴恩斯当兵时受了伤,伤处就在性器官那里导致他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而布莱特曾经也是个战场护士,心爱的男人死在了战场上,后来与巴恩斯相爱,但因为巴恩斯的病情两人无法在一起,布莱特只能混迹于其他男人之间。
本书情节没有什么大起伏,也并非单一的主角视角,只是以巴恩斯为主轴而铺展开来,用平铺直叙的写法记录了他们的生活,他们不单指“巴恩斯、布莱特、迈克尔”等书中的角色,也指作者意用他们而象征着的“迷惘的一代”。
与其说他们的西班牙狂欢节之旅是一次集体放松旅行,不如说是一次寻找生活出口的集体逃脱。
“酗酒作乐”是他们的一大特征,每到一处,必定要喝酒,而且经常要喝醉,在酒精地刺激下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
他们喜欢看斗牛比赛,那种直面生死的场景,牛地横冲直撞,斗牛士的高超技艺,被牛血染红的大地…
斗牛场就相当于这个世界,失败者被杀死,鲜血浇灌着这片肃杀之地,胜利者昂首阔步,享受观众的掌声与呐喊。
大家都希望自己是那个威风凛凛的斗牛士,但事实是,绝大多数人都是那头流干了血并被割下耳朵的死牛。
在这群人中,布莱特毫无疑问是处于最高地位的,并不只是因为她是其中唯一一个漂亮迷人的女性,更是因为海明威把自己的美好愿望放置在了她身上。
她流着短发,会穿男装,利用自己的魅力将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这些行为在当时是绝对违反普遍地世俗看法的,她身上具有一丝“出口”的光辉。
而科恩则是最为可怜的一个,他在其中显得格格不入,虚幻的浪漫主义思想,自以为是,把布莱特跟他的逢场作戏当作真情实感,在她的后面一厢情愿地当个跟屁虫,令大家都讨厌他。
他是拿来当陪衬的,用来衬托巴恩斯的“打不垮”的形象,有时候读到某处你也会觉得这个人有些令人恼怒,好像他看不到周围的实际情况,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
但我觉得他真的可怜,只是因为他太爱布莱特了,为什么要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他头上呢。他当完丑角,然后灰头土脸地离开了,他们这群人难道没有责任吗?说到底,还是作者最大。(本书我唯一抵触的地方)
最后,狂欢节结束,大家分道扬镳。他们没有从这场狂欢之旅中找到答案,等待他们的依然是“迷惘”,就连具有“出口光辉”的布莱特也是孤独可怜地待在旅馆之中,需要巴恩斯来帮助她。
这就是对现实的控诉了,虚假的社会激情背后是无尽的黑夜,人人都漫无目的,出路在哪,依然是个疑问。
因为整本书真的很平静,读的时候特别“顺滑”,没有过多地去思考其中意义,对它的解读也就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