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900字
只知道Jack London是一位倍受推崇的美国作家,在这之前并没有读过他的作品。这本书里收录的故事大都是在荒原,雪野发生的,故事主角往往是狼或者像狼一样勇猛的狗,而且都与淘金热联系在一起的。主人公与严酷的荒原融为一体,生命在这里往往会呈现出原生状的,原始的形态,释放出与庸俗世界水远不可能熟悉的裁然相反的渴望,对待死亡有着不轻言屈服的英雄主义气质。
《旷野的呼唤》,原名The Call of Wild,通俗翻译是《野性的呼唤》,主角所谓的鲍克,通俗名字是巴克,也是服了这编辑了(所以啊,看书也得先比较比较,有选择得看,但是不管名字如何,不影响对情节的理解)。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生长于一位大法官的别墅里,却一次又一次被转卖,在雪野靠拉雪橇过生活,这里遇到了几位主人,有的懂得他的情绪,有的不懂得使用自己,也不懂得使用狗,有的懂他并且爱他,一人一狗像情侣一样在一起了。但是经历了那么多传奇故事之后,他对尘世了无牵挂,于是回归原始,用自己的实力征服了一群狼,成为英勇无畏的狼大哥。
《雪狼》,故事开始是一只聪明的母狼(或者狗)带领着一群狼,一只只的诱骗人的雪橇狗吃掉,然后,与在比武招亲中胜出的独眼狼双宿双飞,后来生下我们的主角雪狼,看他如何一步步长大成狼。幸运的是,经历了一系列苦难之后,他长成了一只威武霸气的战狼,虽然遇到坏主人,但是终究有真爱神来解救他,让他明白爱是什么,也让他拥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热爱生命》,这个故事主角是人了,他在孤独受伤的情况下,还在想着赶在在雪前面,走出荒原,然而饥饿时时刻刻威胁着他,让他神志不清,出于对于生的渴望,他毅然舍弃身上的金子,一步步走啊走,看到希望就在前方的时候却来了一只病狼与他比赛看谁先死,先成为食物。一直熬啊,比耐心啊,最后他一股劲咬死了狼,等来了救援。
文字简明扼要,描写形象细致,比喻独特,以至于我勾了好多重点。然后不管主角是谁,狗,狼都是有感情的动物,只要你真心待他,他都能明白,宁愿牺牲自己也会救自己的主人。也不管人或动物,面对生的考验的时候,都能爆发出大能量,顽强的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