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读后感1400字
初识爱伦·坡是因为诗歌,他的情诗写的漂亮,喜欢爱伦·坡是因为他的小说,他的《黑猫》那种带有对恶之来源探讨的心理恐怖小说,读完让人感觉脊背发凉。
他幼年父母双亡,靠被收养生活。他天资聪颖,14岁便写下了著名的《致海伦》初稿,18岁出版了他第一部诗集《帖木儿》。他一生离经叛道,16岁自定婚约,27岁娶了13岁的表妹,因为才华出众当上了军士长,结果又因讽刺上司,被西点军校除名。他一生充满了传奇,连死亡都蒙上了神秘色彩。他活着的时候穷困潦倒不被重视,直到死后160年,他的家乡才给他举行了一场像样的葬礼。
他在诗歌、科幻小说、恐怖小说、侦探小说领域都有建树,他是大师中的大师,他影响了萧伯纳、里尔克、陀思妥耶夫斯基、奥登等人的写作,林语堂更称他是一个健全的天才,我国的余光中等诗人都翻译介绍过他的诗歌。鲁迅周作人出版《域外小说集》里面只收录了一篇美国小说,便是他的《默》,他是侦探小说的鼻祖,这本《莫格街凶杀案》便是开创侦探小说的名作。
也许今天读惯了柯南道尔、东野圭吾小说的你,可能觉得他的小说生涩,甚至带有长篇累牍的说教,可是在过去的两百年里,他的小说被无数作家借鉴改编过,像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就有他笔下神探杜宾的影子,英国作家史蒂文森模仿他的《威廉威尔逊》写作了著名的《化身博士》,王尔德根据他的《椭圆形画像》写下了著名的《道格格雷画像》,甚至日本侦探小说之父江户川乱步,日语发音便是“埃德加爱伦坡”。
说回他的小说,爱伦坡的小说开篇总要有一个缓慢的铺垫,一方面带领读者进入故事,另一方面为故事的主题埋下线索,这让看惯了开篇便有刺激事件的好莱坞大片观众很不适应,甚至觉得他在说教,其实并非如此,这当然和两百年前西方的审美和写作习惯有关,说不定两百年后的读者觉得如今如此写作的当代作家,作品缺少抒情直白肤浅呢。不个人觉得他这种“前史”铺垫甚至超过全文三分之一的写作方式,或许是爱伦坡每篇文章都带有写作长篇的“野心”,这种长篇的野心不是说篇幅上,而是指视野上。
个人喜欢爱伦坡是因为他横跨诗歌和小说两个领域,我国但凡著名的诗人都没能成为著名的小说家,著名的小说家也没能写出脍炙人口的诗歌。因为好的诗歌是要将具象的情感抽象化表达,而小说要将抽象的概念具象化的表现。这是完全不同的写作方式,能将诗歌和散文同时写好已经可以称为大师了,更不论小说。像鲁迅小说写的好,诗写的一般,朱自清散文写的好,诗和小说一般,徐志摩诗和散文都好,可是小说极少涉猎,沈从文诗歌小说都写得好,可惜没正经出过诗集,木心二者兼顾,可惜小说欠些力度,个人最爱的顾城连童话诗都有些晦涩,更别提如果写作小说了……总之,爱伦坡确实像林语堂所评价的一样,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健全的天才。
说回这本《莫格街凶杀案》,这一版是评价较差的爱伦坡小说集,我想原因可能是编辑收录篇幅过少,所收录的又不能代表爱伦坡小说的水平。想读爱伦坡,个人建议去网上够买别的版本的《莫格街凶杀案》或者他的小说集,这本书虽然收录文章不多,但翻译还是很有水平的,而微信读书的《爱伦坡小说集》翻译实在太差,读之不像一本小说集,而像一本翻译集。
最后虽然不太好意思安利,但是还是希望有兴趣的朋友一起加入每天共读诗书民乐的小队伍,我和朋友每天死磕自己的读音乐读诗号:夜阑采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