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下)》读后感1700字
故事是讲六个流落在各地的中年人分别接到一个电话之后,有的不同反应。生活被电话改变了,每个人的记忆空白被填上,不管他在生活中是什么个性,懦弱,滑头,没心没肺,逆来顺受,此时瞬间变成坚定,不可阻挡。虽然其中一个人在收到电话后在浴室自杀,死前用血在镜子上写了“it”。中年人被电话召唤回到老家德里镇,回到自己努力忘却的过去,到底是孩子,可怕的事情都是选择性的忘记的。但是因为当初他们七个人曾割破手掌手拉手发誓会再回来,当,“它”再出现。“它”是德里镇的怪事的源头,它每隔二十多年就会出现一次在德里,每次都是有很多小孩子失踪被残忍谋杀,且死状可怖。主人公威廉的弟弟是50年代那一次里第一个被杀害的小孩,以他为中心的几个小孩都见到了一个不是人的怪物各种化身的追赶。直到他们机缘巧合的凑到一起,成为朋友,开始理解这件事情以及计划消灭它。与此同时,他们的敌人还有学校里的几个小恶霸,他们虽然也是小孩但是和魔鬼一样没有人性,当然老金会用他擅长的絮絮叨叨来给你分析他们的成长环境的形成,写的有血有肉,让人不由开始同情起小恶霸们了。虽然只是普通的孩子,七个小伙伴能打败它,靠的是坚定的信念,还有彼此的爱(友情)。我很高兴故事里面没有嫉妒和自私,虽然金用了很多的情绪元素包括,爱,信念,恐惧,愤怒,邪恶,希望,成长以及放手,但是没有嫉妒和自私,这个深得我心。
到了成人的部分,情感变得复杂起来了,多了很多的无奈和苟且。也正是因为这样变得真实,也更动人。他们从各自的高大上夹杂着苟且的生活里回到德里镇,身体里的少年又占了上风,畏畏缩缩变成了义无反顾,特别是中年的威廉看到一个男孩玩滑板的时候会劝他要小心,而男孩说玩滑板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小心翼翼。然后他在一切结束之后再次骑上小时候的大号自行车“银仔”,再一次高喊“冲吧银仔”一边无惧的在速度中打败恐惧,这种时候虽然我也还坐在我自己苟且的成年人无聊的生活里,但是内心有一种被释放的爽快,像夏天中午刚从外面回到家灌下一瓶啤酒。
故事除了少年打怪,还从各种枝枝叉叉里涉及了关于家暴,种族歧视,同性恋歧视,家庭教育,校园霸凌,性启蒙等等方面。总之算是一个美国五十到八十年代风情画,各方面都有展开,看完之后脑海中的德里镇挥之不去,我一直想起的是几年前去过的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小镇(去参加好朋友的婚礼)。每一个细节都迷人,虽然想想会和小时候的午觉时间一样痛苦无聊,但是依然有它让我迷恋的地方。
故事用成年后和少年时两条线并行来讲述他们的故事,这样可以给出足够的悬念和解答,非常精彩。但对我来说这并不是真正吸引我的地方。
这是成年以后第一次看史蒂芬金的小说。小时候过类似主题的小说,都只是对小孩子的部分以及打怪的部分最感兴趣,至于成年人各自的苟且生活我一定是无法忍受其冗长叙述,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作者要写那么多无聊的铺垫。而现在自己竟然变成成年人了,再看,会发现我竟然更喜欢那些关于成年人的生活的描述,我迫切的想要看到每个人的生活状态,看他们在世俗的成功或者普通或苦逼的生活中活得开不开心,我迫切的想要知道每个人是怎么deal with没有那么多可能性的人生的,看到每个人都心安理得,幸福的生活在各自唯一的轨道上的时候,不禁感到淡淡的安慰。
少年时大概是人生最闪亮的日子了吧,是不能抓着不放,但是拥有记忆也是幸福的,但是小说的结尾他们连这些也要遗忘,想起之前看的电影Still Alice,你知道你在一点点失去记忆的时候,要怎么应对,是让无力感和痛苦淹没你,还是像这本小说一样,大家在记忆和日记上的字迹一起消退前,互相说爱你,互相道别,再像小时候一样在“银仔”上疯狂一把吧,不怕死掉。
“你离开,在太阳就要落山的时候,飞速地离开。这是你应该做的。不要总是留连于那些天真无邪的童年密友。在你的记忆中,在你的思想中,无论如何会留有一片空间与他们永远在一起,永远爱着他们。所以赶快离开,趁最后一抹光线还未消失,离开德里,离开童年的记忆……但是不要丢掉曾经的渴望。让它时时激励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