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此次检查范围主要是各级城市及县政府所在地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本月初发生的浙江省居民楼倒塌事件,是此次全国老楼危房质量安全大排查的“导火索”。 2014年4月4日,浙江奉化一栋居民楼发生倒塌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尽管事件仍处于责任调查阶段,但由此引发的建筑物质量安全,尤其是老楼危楼的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老百姓担心的重点,不少网友留言发出疑问,自己住的房子安全吗?我国危房质量安全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业内人士,一起就此事件进行反思。 浙江奉化市已经开始了对倒塌房屋倒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追究,从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倒塌居民楼开发商的营业状态为“吊销非注销”,施工方被分解成了4家建筑公司。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最终认定倒塌房屋确属建设质量问题,开发商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可以起诉被吊销执照企业的开办单位;当年的施工方也仍需对历史担责。 “我理解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是终身负责制,这件事,应从设计、施工、监理三方检查。据说香港的监理公司由政府出钱,基本公正。”成都惟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总监何晓军强调说:“我还是那句话,一栋建筑,只要是认真执行设计规范,按图施工,质量安全是有保障的。” 2012年,香港曾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其中清晰界定了私人业主与政府的责任:政府监督不能缺位,业主作为楼宇的产权人也要对建筑负起保养、维修之责。专家建议,施行强制验楼刻不容缓,各地政府宜早日推出适合本地情况的强制验楼计划。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杜甫的诗句表达了诗人心念黎民苍生的胸怀。建筑作为一个特定的艺术及一种特殊的商品,安全应该放在首位。”张肇毅说,我国已经有了建筑工程质量终身制,但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质量终身制,出了事情到底该谁负责,比如建筑设计的终身制,是设计师还是设计单位法人来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等,需要更加明确,追究责任时更加清晰,而不是简单的降职、开除等处理方式。一个房子设计的使用年限都在50年以上有的要到100年,作为城市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应该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城市负责和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构造我们的建筑,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作品会给人民带来什么样的感受,会给社会带来哪些影响,会给群众的生活带来哪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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