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多次改革,政府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界定,从总体来看基本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要求,运转情况良好。但是,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相比,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政府管理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并存;政府组织结构及其权力、职责配置还不尽科学,职能交叉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形式主义和“文山会海”仍然严重;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
政府仍然过多地承担了投融资主体的角色;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与公共行政管理者的职能尚未完全分开;政府仍在不同程度地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待有效发挥;政府承担了许多专业性、技术性的公共服务,包揽了过多的社会事务;市场监管力度不够,预防、制裁违法行为缺乏有效机制、有力手段,市场分割比较严重,行业垄断、地方封锁比较突出;制定规则、监管市场的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或者所管理的企业实际上尚未彻底脱钩。
政府部门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事权不清,职能重叠、上下一般粗;行政管理事务分工过细,有关部门职能交叉、相互扯皮仍很严重;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扰民现象比较突出;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系统化明显;在政府部门职责配置上,决策与执行没有分开,政府部门自我设定权力现象普遍;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基层执法人员政治、业务水平不高、素质较低。
行政管理方式、手段比较单一,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督,市场主体进入很难,一旦进入又对其监管不严;行政权力与利益挂钩,执法趋利、权力“寻租”现象仍很突出,有的行政机关把执法权作为获取利益的手段,“有利则争、无利就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行政机关的决策、决定程序不够规范、透明,行使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有权无责现象比较严重。
另外,在机构设置以及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上级业务部门不按机构编制管理的程序和规定,文件夹塞、行政干预、通过领导干预机构编制事项的问题仍然存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且容易滋生腐败。
六、有关建议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经济和社会的宏观管理职能和执法监管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减少具体审批事务,真正把转变职能落到实处。
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改变政府部门直接管理企业、企业过多依赖政府的状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切实落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自主权。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合理划分政府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将目前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的政府职能收归政府机关承担,同时将一些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转移给事业单位。各部门所属的事业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进行改革。
按照政社分开的要求,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与管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避免将过多的社会责任和矛盾集中到政府身上。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事务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简政放权,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将那些可由下级政府承担的职能尽可能放下去。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
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