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字的人虽然是挂靠那个公司的,但是你们不清楚这一事实,其行为对你们是有效的,属于表见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那个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他挂靠的那个公司会可能会追究其私刻公章的责任。
3.卖方是为了维权才进行的PS行为,没有犯罪的恶意,不构成私刻公章罪。
购销合同能不能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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