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属于事故调查,主要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的责任,提出防范类似事故的措施。对事故报告的批复属于事故处理,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实现贯彻“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根据事故性质不同,事故调查处理有不同的分工。一般根据事故性质,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向上级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发生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对事故报告的批复都应该给事故发生单位,批复应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机理和规律,落实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依法依责处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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