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照片在华科的票圈里广泛传播,引发众议。照片上的两个女生,身上穿着篮球队服,手持大字横幅,分别站在照片的左右两侧,二人的面容和表情已经无法辨认,但横幅上的字却是清晰可见,甚至还有些扎人眼球—— “抵制西方腐朽思想侵蚀,让同性恋远离大学校园”。
这张照片在引发热议后不久,我校同性表白墙随即发文表示,这次事情是由个别人组织制造的,跟女篮联盟和篮协没有关系。截止目前为止,网络舆情继续发酵,同时也有媒体已介入该事件,展开了相关调查。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人的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目前,学界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但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早已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性恋有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恋基因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1、同性恋=西方腐朽思想?
图中的标语有一点让人难以释怀——把同性恋定性为西方腐朽思想。这其实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恰恰相反,同性恋并非是什么舶来品,中国自古就有它的存在。当然,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并不反对同性恋,甚至有的时候比西方更为宽容,同性恋与婚育也没有矛盾。就比如说“断袖之癖”这个典故,说到就是汉哀帝与董贤之间的同性之爱。
同样,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人们甚至认为女子的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会受到人们的赞扬。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粤游小志》就记载道:“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金兰会的女子又称自梳女,凡是缔结金兰契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誓不肯和男子婚嫁,即使被迫嫁人也不会住在夫家和丈夫同寝。而结盟的二女则会同居,随后成双结对、誓不相负,临终前还会选择嗣女继承双方财产,死后也会被埋在一起。
与此相对的,这则标语所反映的是社会上的恐同之风,造势者妄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牌坊,将人正常的精神需求道德化,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维护传统伦理的卫士,站在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公开表态。但其实,这种做法恰恰和西方的基督教会早年间对同性恋群体的迫害一样,就像《圣经》里被曲解的索多玛城,都是以维护自己价值观的目的而去排除异己,便宜从事的借口。
2、语言霸凌=言论自由?
面对这种恐同的行为,有一些人表示持观望态度,认为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言论的权利,借伏尔泰的一句话来表明自己的观点:“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其实,这句话本身不错,但用在这里却未免有些过于牵强。
言论自由,指的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基本权利,但要保证被议人员(即上面所说的同性恋群体)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毫无疑问的,造势者的所作所为已经超过了表达言论自由的边界,和文革时期的大字报一样,都给被议人员的脸上打了狠狠的一句耳光。这放在当今社会来看,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恶意排挤的社会霸凌。
霸凌行为的边界模糊不清,让很多人都无法看到它的存在,甚至是受害者也是后知后觉。其实,霸凌其实不单单只表现为肢体上的攻击,还包括人际关系上的对抗和排挤,我国的教育工作者在定义霸凌的时候,曾表示,只要是他人的行为对己造成了不适感,都可以算是一种霸凌,这种不适感包括愤怒、痛苦、羞耻、尴尬、恐惧,以及忧郁。
霸凌的行为始终是中国法律的一个盲区,纵然我们可以制定出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校园里稚嫩的孩童,那也无法对社会中随处可见而又极富隐蔽性的欺凌施以惩罚,倘若发生在成年人身上,就更难言是非,但可以预见的是,这样的霸凌行为,如果放之任之,总有一天要有人为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付出代价,这代价可能不仅关于名誉,更关于生命。
3、排除异己=净化空气?
的确,个人的好恶都有他的道理,我们无法干涉个人的选择,也无法对其横加指责。但如果这种行为伤害了他人的情感,我们就不禁要追问一下了,这种对于性少数群体的排挤是否还可以挂名在人权的旗下。
同性恋心理是一些人与生俱来的一种取向,本就无法随人的意愿而改变,更无法因为别人的宣传而改变。如果因为宣传,能够让更多的人站出来,勇敢的正视自己的内心,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外界的偏见而屈心抑志,让个人的情感和喜好服从于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明明自己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但却不得不把真实的内心需求深藏在阴暗的角落,这样的生活,不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所希望拥有的,同样这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教育应该让人相信的。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然而也恰恰是最可能被忽略或是利用的方面。如果打着国家的旗号去排除异己,或是借用人权的旗号去作壁上观,那无疑是一种道德的溃败,或者说教育的溃败。
有人说,当我们是少数时,可以测试我们勇气,当我们是多数时,可以测试我们的宽容。每个人都不是彻彻底底的“多数”,或多或少的在某个领域或是某个阶段,都会让人感觉到自己的边缘感。性少数群体也是如此,他们有勇气大声表达自己的内心,这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相反,我们应该自问,我们是否给予了Ta们包容呢?
宽容,是我们的社会能够和谐发展的永动机,特别是在大学的校园里。大学不是索多玛,不会因为性向的不一而天降灾祸,性少数群体也不是洪水猛兽,不会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不仅如此,性少数群体还是合法的公民,也有人权,因此任何人都无权对其进行霸凌和驱逐。而那些妄图把持着道德的制高点的人,借社会发展的由头去排除异己,把性少数群体妖魔化看待,或是进行语言霸凌,反而会成为社会的隐恶。而那些静默不言的人呢,你以为的尊重,可能会成为一种纵容。
(一孔之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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