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我镇文明建设在家庭领域的工作成果,宣传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好媳妇、好公婆”及感人故事,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开展 “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活动,目的在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时代新风尚,促进家庭团结和睦,协调家庭成员互相关心爱护。通过对好媳妇、好公婆先进事迹的广泛宣传,激励全镇广大妇女要以先进为榜样,继承和发扬我国劳动妇女的勤劳善良、吃苦耐劳、诚恳朴实、孝老敬亲的优良品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家风、民风、社会风气,推动我街(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在我镇居住的已婚居民;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孝敬父母、长辈事迹感人至深;
理解尊重再婚父母,对继父母如亲生父母;
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被传为佳话;
夫妻和睦、妯娌团结、关心姐妹兄弟成长,邻里关系好,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带头作用发挥好;
4、遵纪守法,勤俭持家,热爱劳动,勤奋工作,励志向上,在单位(村/社区)口碑好;
5、热心公益,积极奉献,崇尚科学,向善宽容,是广大妇女修身立德的榜样;
6、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科学育子,移风易俗,生活方式科学文明。
三、评选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策划、指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办公室主任由汪惠珍主席兼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此项工作。
2、要广泛宣传发动。评选“好媳妇,好公婆”活动是文明家庭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提升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向纵深发展的有效载体。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广泛宣传,层层推荐,真正把符合条件,说服力强,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公婆评选抽出来。每个村(社区)和镇直各单位必须上报1名。
3、要精心评选申报。评选采取单位、亲朋好友推荐或自荐方式产生,以村(社区)为单位推荐申报。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民主公开,以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事迹材料在500字左右,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并附电子文档报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镇“好媳妇”评选推荐表
2、**镇“好公婆”评选推荐表
**镇妇女联合会
201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