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实施方案
“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是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并由和平区人民政府承办的一项全国性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自1991年创办,至2013年,已经连续成功举办十一届成人京剧票友赛和四届小票友赛,盛况不衰,影响全国,波及海外。公认是我国构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著名品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精神,“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根据“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所定的赛制以及第十一届“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组委会的意见,2014年将举办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
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继续坚持“振兴京剧艺术,促进和平友谊”的宗旨,本着“坚持连贯,不断完善”的精神,在总结以往赛事经验的基础上,又做了适当的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天津市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天津市振兴京剧基金会
天津市京剧票友戏迷协会
天津市青年京剧团
天津京剧院
天津中国大戏院
中国京剧艺术网.
二、组织机构:
(一)本届邀请赛由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成其圣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由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的领导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天津市和平区副区长何鹏同志担任组委会执行副主任。
由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马桂平同志牵头组成筹备组,负责本届赛事的筹备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邀请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赵滨,常务副主任寇援。
(二)本届邀请赛聘请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梅葆玖、尚长荣先生为艺术顾问;
聘请京剧专家白晶环同志为艺术总监。
(三)邀请赛组织机构名单另附。
三、内容和形式
(一)参赛范围
凡年满17周岁( 1997年10月15日 以前出生),热爱京剧艺术,非戏剧专业演员,身体健康,不论国籍、地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报名参赛。
原专业戏剧演员,如报名参赛,须离开专业3年以上;
京剧院校在校学生及从专业京剧院团正常离退休的京剧演员谢绝参赛。
(二)参赛要求
参赛者均须彩唱京剧传统戏、新编历史戏或现代戏中的一个片段。
演唱时间一般不少于8分钟,不超过13钟。报现代戏的演唱时间可缩短至6分钟以上。
报送参赛的录像光盘,必须是在2014年1月以后录制的,采取同期录像、录音的方法。不得采取先期、后期录音或其它技术手段加以处理。
在前十一届“和平杯”赛事中已荣获“十大名票”称号的票友不再参加本届比赛。
(三)报名办法
国内京剧票友参赛,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各大系统为单位,由各文化厅(局)(或指定部门)推荐报名。每个单位限报10名。
对没有做组织选拔工作或选报节目不足5名的地区,组委会可以接待该地区业余京剧团体或个人报名。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外国在华留学生报名参赛,可以直接和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报名参赛,应如实填写参赛票友登记表并附上本人演唱光盘,在指定时间寄(送)到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组委会办公室。
热情欢迎港澳台及外籍京剧票友来津参加联欢演唱(彩唱、清唱亦可)、观摩等活动。
(四)比赛程序和评选方法
本届邀请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预赛由各地区进行;复赛由评委会通过观看各地报送的录像光盘形式进行;
通过复赛,产生60名国内选手和若干名港、澳、台、外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
通过决赛,评出一等奖十名,授予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十大名票”荣誉称号;
二等奖二十名,授予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双十佳票友”荣誉称号;
其他参加决赛选手均为三等奖,授予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优秀票友”荣誉称号。
设立“特别荣誉奖”(外籍票友)、“新秀奖”(年龄25周岁以下)。
决赛以后,将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和汇报演出。中央电视台《空中剧院》录播。
天津市和平公证处监督整个比赛和评选的过程。
(五)评委会组成
组委会聘请知名京剧艺术家、评论家分别组成复赛和决赛评委会。
(六)来津参赛待遇
进入决赛选手及领队人员来津参加决赛,来往路费及住宿费自理,餐费由组委会补助。
来津参加决赛选手的乐队、服装和助演,原则上自行解决,如有困难,可由组委会协助解决,适当收取费用。演出道具由组委会无偿提供。
没有参加决赛但来津参加演唱会的港澳台及外籍京剧票友的来津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组委会提供伙食补助并在剧场、伴奏、服装、助演、道具等方面免费提供服务。无偿赠送演唱会录像光盘、本人剧照、纪念品。
(七)奖励办法
对来津参加决赛的所有演员均颁发奖杯、证书、奖品。在新闻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对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的单位及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个人优秀组织工作奖”证书。
(八)辅助活动
1、组织隆重热烈颁奖晚会(央视录播)。
2、组织两岸三地、外籍京剧票友演唱会(电视台录像)。
3、在第七届中国京剧艺术节在津举办期间,组织“和平杯”“十大名票、十小名票荟萃展演”专场。
4、组织京剧名家、名票走进五大道、进社区活动。
5、组织评选表彰第二届“中国京剧票友社会活动家”。(另行文)
6、设立“和平杯”京剧论坛,交流各地开展业余京剧活动经验。
7、设立“幸运观众奖”。
8、编辑出版《和平杯》专刊和画册。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日 — 7月1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复赛时间:2014年7月下旬。
领队会时间:2014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决赛时间:2014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五、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宜昌道世家新苑 3-1-803
邮编:3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