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药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按照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于印发《池州市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池食药监办〔2013〕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4月底前完成了中药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全部工作。现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认真落实全省中药质量监管电视电话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县中药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方案,就如何开展此次专项检查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二、打防并举、效果明显
本次专项检查从4月1日至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日前)。4月7日,县局药品监管股通过网络QQ群平台和电话通知本县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要求企业发现广东宝山堂制药有限公司和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生产的“维C银翘片”等相关违法产品,应立即下架。该局各区域监管组也及时通知本片区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4月25日前)。在检查中,监管和稽查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各区域监管组吸取山银花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对本片区内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同时,加强对中药市场安全的分析,科学评估存在中药质量风险的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对生产企业的中药原料、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质量、代客加工中药汤剂的零售药店进行了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4月30日前)。经检查,我县辖区内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经营、使用秩序良好,未发现“问题产品维C银翘片”,未发现有任何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再接再厉、加强监管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消除中药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企业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确保了我县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但我们要继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强中药质量监管,把专项检查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相结合,与“黑名单”制度的建立相结合,与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考核工作结合,建立完善中药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从而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东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