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老干部局“人民满意公务员
示范岗”创建方案
作者:李彦君
为深化“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全局机关公务员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的通知》(沈于组发[2015]1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深化改革、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依法治区”四项重点工作,以“双创活动”为抓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指导,把“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激励本单位公务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为老干部服务意识,提升为老干部服务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让组织放心、让老干部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推动于洪在沈阳老工业基地实现新一轮振兴中当先锋打头阵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创建目标
1.做政治坚定、主动学习的模范。能够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新知识,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思想素质过硬,依法行政能力强。在思想行动上能够与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保持一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做精通业务、优质服务的模范。善于学习、精通业务,熟练掌握老干部各项待遇落实的方针政策,在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落实中起到引领作用,保证政策落实中不走样、不跑偏。在接待老干部中做到“五个一”,即:一个问候、一个微笑、一杯水、一把椅子、一个具体答复。用周到热情的服务,和蔼可亲的态度,科学规范的行为,创建一流服务窗口。
3.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模范。通过创建活动,激发机关公务员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高度树立老干部事无小事的理念,培养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创建奉献快乐、有位有为的示范岗,引导机关公务员在奉献中提升人生境界,在有为中实现人生价值。
4.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作风要踏实,联系群众要紧密,对滋生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及奢靡之风零容忍,发现存在这样问题,取消创建资格。创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案件、重大事故及其它违反党的方针政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事件的,取消创建资格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 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
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的科室是局办公室(综
合科),办公室作为我局的综合科,是直接面对基层单位和老干部的窗口单位。除了负责办公室应尽的职责外,还重点负责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简称“两个待遇”)的落实及信访稳定工作。该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自身素质、服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局机关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区老干部所有待遇是否落实到位,关系到全区老干部对区委、区政府的满意度。
(一)政治待遇
1.开展通报会和走访慰问活动活动。计划4月份和10
月份各召开一次区情通报活动。安排、部署、落实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的走访慰问工作。完成时限:责任人:
2.举办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以诗社为依托,召开一次诗歌研讨会和座谈会;
举办一次参观审判日本战犯法庭旧址陈列馆、九一八博物馆、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等活动。完成时限:责任人:
3.做好90周岁老干部统计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做好
本年度90周岁老干部统计工作,如期上报市局,落实奖励彩电事宜。完成时限:责任人:
4.举办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组织诗歌爱好者举办诗歌朗诵活动;
组织老干部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庆七一系列活动。完成时限:责任人:
5.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变化情况,考虑低于相近、行业相近、志趣相投,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小组。准确了解老干部政治需求,根据老干部身体状况,区别开展不同活动。将与移动公司合作,对于居家和长期重病卧床老干部或子女的手机号码录入电脑,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印制“一句话新闻”和“一段话要点”定期发送给老干部,同时采取走访、看望、谈心等方式,传递相关信息,及时满足老干部思想需求,提供精神慰藉和送去党组织的温暖。完成时限:责任人:
(二)生活待遇
1.老干部医药费实行双月报销制度。由原来按季度报销改为双月报销,缩短老干部住院医药费垫付周期,保证老干部及时就医及时报销医药费。完成时限:责任人:
2.扩大定点医院。由原来市内的四个定点医院扩大到沈北、浑南新区,方便老干部就近就医。完成时限:。责任人:
3.做好老干部的健康休养工作。落实老干部健康休养政策,鼓励有条件单位,组织身体健康老干部统一参加市局举办的健康休养活动。完成时限:责任人:
4. 实行健康状况动态管理。和区医院干保科密切配合,完善老干部健康档案和健康服务。完成时限:责任人:
5.检查、督促老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通过调查统计,掌握各单位对老干部各项待遇落实情况,若有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各单位及时补落。完成时限:责任人:
6.检查、督促老干部遗属各项待遇的落实政策落实。统计全区老干部遗属有无工作及生活情况,调查了解老干部遗属各种待遇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完成时限:责任人:
7.加强“四就近”工作。调查统计全区老干部居住情况、身体情况、生活情况,深入社区调研落实情况,选树典型,适时召开典型经验座谈会,全面推广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参加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完成时限:责任人:
(三)信访稳定
1.完善信访登记。对于来访老干部,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对来访内容记录详实,记录好反馈电话。做到能够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说明原因并给予答复日期。完成时限:责任人:
2.掌握老干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掌握老干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掌握政策和解答技巧,避免矛盾激化,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老干部队伍的稳定。完成时限:责任人:
四、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1.制定“两个待遇”工作评分表。每个季度将评分表发送到有老干部的单位,请各单位老干部工作者为局机关创建的示范岗及人员打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异,90至95分(含90分)为优秀,80至90分(含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为一般。对于“两个待遇”工作督促、检查、指导、落实不力,导致老干部待遇不能及时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创建资格。
2.制定老干部满意度评分表。对来访的老干部及家属,给予创建示范岗的公务员实行满意度打分,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不强,发生怠慢、推诿扯皮现象,老干部反馈不满意的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创建资格,
以上两项评分在年终绩效考评和公务员考核中作为主要参考指标。
五、组织领导
为扎实有有效地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联络和方案落实工作。
中共于洪区委老干部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