囨子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制定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国家、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协助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劳动局、编办等部门审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督促、指导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筹集用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社会资金、学费收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校企结合工作,对校企结合工作进行规划、组织、考核评估、总结表彰。
(二)市发展改革委: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市财政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准,保证职业教育投入不低于上级要求标准。
(四)市人社局、编办: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核编工作。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评审,落实相应待遇。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调查,定期向全市职业学校发布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职业学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监查处罚力度。
(五)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完成培训任务,落实“阳光工程”等项目。
(六)市建设局: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把职业学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认真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简化手续,减免费用。
(七)市国土资源局: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职业学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障用地。
(八)市国资委:指导和督促市管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及兼职教师。
(九)市科工信局:推进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指导和管理企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全市企业面向职业学校开放,为职业学校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设备,深入推进校企合作。
(十)市扶贫办: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负责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组织实施“雨露计划”。
(十一)市地税局:加强对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市广播电视局: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有关栏目,宣传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报道职业教育有关活动,宣传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创业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十三)市科技局:保证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上级要求。
(十四)各乡镇、街道:办好乡镇社区学校、村级社区学校,组织社区居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参加各种培训;
组织未升入高中或大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或者回到职业学校学习专业技术。
(十五)各行业协会:组织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服务职业学校专业建设;
参与制定校企合作办学规划;
参与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