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共产党与腐败水火不容。“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重要要求,是中国特色反腐败理论体系取得的最新成果。然而,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萌芽及开端,却在84年前的宣告建立的被称为“共和国的伟大预演”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及其之后的中央苏区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巩固新生红色政权、防止因腐败而脱离群众、丧失战斗力导致政权覆灭,而采取的高度重视党政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特别强调反腐倡廉并付诸革命斗争的系列理论准备及具体实践中早有显现。
一、腐败是阻碍新生苏维埃红色政权发生、存在并且日益发展最致命的毒瘤
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县隆重开幕,大会宣告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标志着中国各苏区的红色政权,终于以国家形态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新生的这个苏维埃政权尽管还很幼稚,像一只羽毛未丰的小鸟,但是麻雀虽小,肝胆俱全,但是它以根本区别于旧政权的崭新姿态出现在人们面前。参加到苏维埃政权中进行工作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在革命战争的艰苦年代中,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革命事业做出了贡献,巩固了红色政权。
毋庸讳言,摆在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前的是重重困难、环环险象。但具体说来,阻碍其发生、存在并且日益发展的,主要有三大危险:
(一)大规模军事围剿侵扰是最直接的危险。
面对迅速发展壮大的苏维埃政权,国民党反动政府对中央根据地发动了大规模军事围剿,企图消灭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加上1930年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六届三中全会后,皖西地区党组织积极纠正李立三“左”倾冒险主义错误,而蒋介石在蒋、阎、冯军阀混战中获胜,使其有了”围剿”红军的力量和时机。从1930年冬至1933年10月,蒋介石先后部署大量兵力对革命根据地进行“围剿”,这使新生红色政权面临着最现实危险。
(二)经济封锁导致物质贫乏是最现实的危险。
其时,地处赣南、闽西偏远山区的中央革命根据地物资极度匮乏,加上国民党军队和地方反动势力加紧经济封锁,企图使中央苏区军民“不能存一粒米、一撮盐、一勺水的补给”,造成经济枯竭,无法生存下去。各级苏维埃政府和广大军民生活异常艰苦。当时“临时中央政府的十个工作部门,全部集中在瑞金叶坪的一个大祠堂办公,每个部只有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间”,从“中央政府主席到乡村工作人员,除少量技术人员外,大家都没有薪饷”,苏区干部“每人一双草鞋、一顶雨笠、艰苦得很。”到1933年春夏之交,中央苏区工商业凋零,食盐、布匹、药品等日用品极端缺乏而且价格昂贵,部分地方因缺粮而发生饥荒,苏区经济发展形势严重恶化,使新生的红色政权面临着物质极度贫乏这一最现实危险。
(三)腐败毒瘤侵蚀败坏肌体是最致命的危险。
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通病,也是难以根治的顽症,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生免疫力。加上受封建传统思想和官僚政治的影响,贪图享受、升官发财的封建腐朽思想不断腐蚀着苏维埃政权中的意志薄弱者。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即是贪污公款、侵吞公物现象十分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用涂改账目、销毁单据等手段进行贪污,利用工作之便,大肆贪污、侵吞国家财产,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此外,由于政权初创,许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特别是财政制度的弊端,使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些贪污、浪费、挪用公款等腐败现象,不仅破坏党的优良传统、疏远党群干群关系、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而且给苏维埃政府和革命事业带来了恶劣影响,“足以腐化苏维埃工作人员,使他们对工作失去热忱与振奋精神的元素。”更致命的是,权力腐败的病毒已开始在新生的苏维埃政权的某些细胞中产生败坏作用,在红色政权除应对敌人的经济封锁,还要时刻应付敌人的军事围剿的险恶的环境中,党的工作人员任何腐败行为都可能导致生存危机,使新生的红色政权面临着最为致命的危险。在此背景下,要战胜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就决定了党必须把必须保持廉洁放在党的建设和根据地建设的突出地位,对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保持高度警惕,并通过进行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理论准备与具体实践,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走群众路线,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求得新生红色政权的发生、存在及日益发展。
二、为求得红色政权能发生、存在并日益发展,党领导进行了系列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理论准备及具体实践
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
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使领导干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
对腐败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使领导干部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在严峻的困难及复杂的形势下,为及时惩处腐败,整饬队伍,防患于未然,避免因腐败严重脱离群众,因自腐而丧失战斗力,进而导致政权的覆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进行了艰辛探索,并通过高度重视党政干部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特别强调反腐倡廉付诸革命斗争的具体实践,为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机制做了大量理论准备及实践探索。
(一)廉洁奉公、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节约每一个铜板为着革命战争和革命事业,着力营造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实践证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得比较好的人,有良好党性和敬业精神的人,就比较能做到自律,就能顶住诱惑。面对艰难困苦,党员干部必须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廉洁奉公。惟有如此,才能共克时艰,巩固和发展苏维埃革命事业。
为让领导干部“不想腐”,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同志,进行了大量理论准备,并身体力行进行了具体实践。一方面,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时任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先后指出:“节约每一个铜板是为着革命战争和革命事业”,“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各级苏维埃政府要领导群众团体做节省一切开支以充裕战争经费的运动,政府中一切可以节省的开支,如客饭,办公费,灯油杂费,都须尽量减少,尤其纸张信套,更可以节省使用。”同时强调“经费节省,决不是工作减少,相反的,在刻苦的精神之下,还要使工作的效能更加增大起来”。毛泽东还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均须在不影响政府日常工作的条件下,帮助周围的红军家属及缺乏劳动力的贫苦农民群众耕田,自己更须就近开荒种田种菜。另一方面,带头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制诱惑,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早在井冈山时期红军士兵就为此编唱歌谣:“毛委员带头吃野菜,艰苦作风传万代。”毛泽东非常节俭,身上穿的衣服总是缀有好几块补丁,在饮食上也与干部群众“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在夜晚工作时按规定可点三根灯芯,但他却只留一根,经常在豆大点的光亮中伏案工作至深夜。在苏维埃中央政府的倡导下,中央苏区深入开展节省运动和反贪污浪费斗争。据统计,1933年11月,中央政府各部预算总额12032元,翌年3月尽管增设了粮食部,但预算总额仍减到2831元,仅4个月就节省了9201元,约降低76%。1934年3月13日,《红色中华》发出“为四个月节省八十万元而斗争”的号召,中央政府总务厅、国民经济部、粮食部、劳动部、土地部等部门率先响应,陈云、邓颖超等23名领导干部联合签名致信《红色中华》表示:每天节省二两米,一年不领夏天衣服,“把全部日常生活服从革命战争利益”。广大干部群众也争相呼应,一场轰轰轰烈烈的节省运动掀起高潮。在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苏区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中央苏区时期干部鲜明的廉洁奉公作风和廉洁政府。正如苏维埃中央审计委员会所指出:我们可以夸耀地说“只有苏维埃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
(二)加强监督警示, 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着力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环境。
权力制衡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是领导干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让领导干部“不能腐”,必然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和机制规范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为加强对干部的监督警示,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者主要开展了三大方面的理论准备及具体实践。
首先,建立健全由选举、组织、监察及财经制度及措施构成的监督防范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包括:要求“政府工作人员由选举而任职,不胜任的由公意而撤换,一切问题的讨论解决根据于民意”,建立民主选举制度和代表会议制度,保证了苏维埃政权是切实代表广大民众的政权; 通过领导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签署《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等组织法令,提高了苏区政府工作队伍的纯洁性和组织纪律性,防止投机分子钻空子;制定颁布《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怎样检举贪污浪费》、《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监察制度和工作守则,为监督行为提供制度保障,成为遏制腐败的“克星”; 统一财政,加强管理,领导中央苏区各级政府建立预算决算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税收制度等,在经济上实行供给制和经济民主制,杜绝了漏洞。
其次,建立完善监察监督机构组成监察司法系统。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人非常重视建立健全监察机关等监督机构,先后建立了由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地方各级检察部和各级检举委员会等组成的专门的监察司法系统,检查部(科)之下设控告局,负责“接受工农劳苦群众对苏维埃机关,或国家经济机关的控告,及调查控告的事实”,群众可以通过控告局等途径和载体对不良现象进行检举控告。除正式监察系统外,还辅以可由很多工农群众参加的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讯员和群众法庭等构建的“群众性”检举监督系统。这两套系统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对党政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和不良风气进行毫不掩饰的监督、检举、揭露和批判,使腐败现象能及时得到发现、清查和遏制。
再次,充分运用舆论宣传工具发挥引导作用。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者十分重视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在其“发刊词”中就明确表示要“引导工农群众对于自己的政权,尽了批评、监督、拥护的责任”。它辟有“工农通讯”、“来件”、“专载”等专栏,大量刊登群众来信来稿,经常发表旗帜鲜明的社论。从1932年3月9日起,开辟了为监督检举工作而设置的专登批评稿的“突击队”栏目,毫不留情地揭露批判中央苏区各级政府中出现的大小腐败分子和各种腐败现象。从1933年1月7日起,又增设广泛宣传苏区干部群众克己奉公等各种光荣事迹、专登表扬稿的“红板”栏目。通过当时中央苏区的《红色中华》、《斗争》、《红星》、《青年实话》等312种报刊,利用批评和表扬两种截然相反的宣传方式,构建出良性舆论氛围,发挥出巨大的舆论导向作用,成为当时对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和监督警示、反腐倡廉、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武器。
(三)明确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腐败现象和犯罪行为具有易发性、隐蔽性和复杂性等特点。而对腐败行为的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有滞后性,使得领导干部极易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有鉴于此,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者十分重视通过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法纪处分相结合、制定法律法规提供制度保障,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首先,坚持教育先行、防微杜渐。通过党校、苏维埃学校及各种训练班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要求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党性修养和优良作风,树立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为苏维埃奋斗的思想,这就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党政干部的阶级觉悟和抗腐拒变的能力。
其次,把惩治腐败和犯罪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并领导执行法律措施。1933年12月,毛泽东和项英联合签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明确规定:凡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
500元以下者视具体金额分别判处不同年限监禁或劳改;
凡挪用公款为私人营利者以贪污论罪;
玩忽职责,管理不善,存放不妥,造成损失,轻者重罚,重者法办。
最后,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着力形成高压惩戒态势。党的六届中委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更首先需要党在苏维埃区域中实行更集中的组织与军事纪律。要使每个党员对于革命,对于一切组织行动负严格的责任,尤其要严厉的反对党员中有官僚主义腐化堕落或比一般群众处在特别优越的地位的状态。”在中共中央领导下,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开展了以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和消极怠工为主要内容的反腐败斗争。先后查处了左祥云案、熊仙壁案、谢步升贪污腐化案、唐仁达侵吞公款、公债、公物案等一大批大案要案。一些公职人员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消极怠工等行为,被揭露出来,受到监禁、撤职、严重警告等处分。1934年,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团总结了中央机关反贪污斗争的成绩。在中央机关共查出有贪污行为的会计科长和会计10人、管理科长及科员8人、财务处长3人、局长3人、所长1人、厂长2人;
贪污公款除大洋2053.66元外,还有棉花270斤,金戒指4个。这些“贪污分子送法庭制裁的29人,开除公职的3人,包庇贪污与官僚主义者送法庭1人,建议撤职改调工作的7人,给严重警告的2人,警告的4人”。中央机关做了榜样,带动了基层的反腐败斗争。瑞金县的贪污案、雩都县的挪用公款经商营私案等都相继被揭露出来。
通过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效地锤炼了党政干部的思想作风,纯洁了苏维埃政府的队伍。
三、中央苏区进行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理论准备及具体实践留给我们以有益启示
中央苏区时期,为巩固红色政权而进行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理论准备及具体实践,成效显著,影响深远,对保证革命战争和苏区各项建设,特别是加强中央苏区党政机关的廉政建设,巩固工农兵政权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它作为我党历史上开展的第一次反腐倡廉运动,积累了宝贵的反腐败斗争经验,在党的建设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章。中央苏区的反腐肃贪,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历史启示。
(一)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由之路。
腐败是寄生于党和国家肌体上的毒瘤,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一种腐蚀剂,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是一种离心剂,如果任其滋生蔓延,党和国家就难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有变质的可能,就有走向自我灭亡的危险。贪污、浪费、挪用公款等腐败现象“足以腐化苏维埃工作人员,使他们对工作失去热忱与振奋精神的元素”这一判断仍然没有过时。反腐败斗争是同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的。腐败是亡党亡国的祸根祸水,是侵蚀败坏社会肌体的致命毒瘤,必须彻底清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不同方式,多次表达了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从这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是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
(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加快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战略举措,是党心民心所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当前必须始终做到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要做到扎紧制度之“笼”,铲除腐败土壤,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要做到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着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三)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强化纪律是针砭时弊之举、治国安邦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改进作风入手,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捍卫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但也要看到,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现象在党内较为普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利已主义、好人主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在一些领域甚至相当严重,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势必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