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政法委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企业寻计问策,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自己查、下去听、群众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四联系四对照四找准”的要求,着力查找制约我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结症所在,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措施,力争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使我区政法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努力争先进位。现将政法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形成共识
(一)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深刻内涵的认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必须深刻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学真用,真懂真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政法工作。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新时期政法工作发展的难得机遇,是加强政法委领导班子和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对政法机关来讲,学习实践活动是解决影响和制约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拓宽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思路和提高政法工作创新能力的重要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设一支善于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着力解决班子队伍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切实把政法系统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政法机关党员干部不仅要做科学发展观的坚定实践者,还要做科学发展观的有力推动者,坚持把学习成效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在推进“三促进一保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新成效上,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