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普九”化债有关文件精神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和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额为1052万元,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60%,2009年化解审计界定债务余额的4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快化债进度,提前完成化债目标的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并决定我县2009年全部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任务。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截止09年12月18日,全县437笔普九债务全部化解完毕。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同志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财政、纪委监察、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化债办公室。“普九”化债办公室与县综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普九”化债日常工作。
三是组建了认定工作专班。从教育、财政、审计部门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建了两个“普九”债务审核认定工作专班,逐校核实认定债务,现场签订偿还协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中小学相应成立了化债工作专班。
四是召开了动员大会。10月24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债部署动员、培训大会,全县“普九”化债相关单位负责人共计6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就全县“普九”化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总体部署,副县长**同志就“普九”化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县化债办对学校财务人员、校长、财政所长及工作专班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是出台了实施方案。县政府出台并下发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县化债办制定了《**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任务、工作专班及日程安排、偿债规划和工作进度、落实了责任。从11月27日起至12月1日全部完成债务认定工作,12月20日以前完成省核定的1052万元债务的兑付。
明确目标职责,严格工作程序
为了真实、准确、按时、稳妥地做好全县中小学“普九”债务核实、化解工作,对各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学校责任。由各学校负责收集债务审核认定所需的相关资料(如账簿、决算报告(协议)、合同等),通知债权人当面核实债务,主动与财政所等相关单位核实债权人的债务支付情况。在签订偿还协议后,将“普九”债务信息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并上报县教育局汇总。